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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新能: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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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金杜律师事务所受托对卧龙新能出售其持有的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90%股权给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的交易进行核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矿业100%股权评估价值为22,690万元,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22,050万元。因标的公司在2025年6月11日发生现金分红,交易价格调整为191,111,733.86元。

卧龙新能已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卧龙舜禹股东和上海矿业股东会也同意此次交易。上海矿业于2025年7月1日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卧龙舜禹支付了交易价款。卧龙新能对上海矿业的担保义务已解除,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资金占用或新增关联担保情形。相关协议和承诺正在履行,后续事项包括继续履行协议及信息披露义务。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批准,标的资产过户和对价支付已完成,后续事项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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