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针对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4日发布,临时提案于6月20日补充公告。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14时30分在杭州市华峰国际商务大厦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人员包括登记在册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持股1,066,005,679股,占总股本73.24%;网络投票股东273名,持股178,438,109股,占总股本12.26%。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二是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第1项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第2项议案需普通决议通过。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会议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