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马骋))
本人马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尚未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本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包括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本人已经通过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本人承诺在担任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马骋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