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要求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函,公司就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应收款、其他对外投资、少数股东权益、货币资金、投资性房地产和应收账款等问题进行了回复。
长期股权投资方面,公司对中金佳业、金通港、香河万通、湖北芯映、大唐永盛、蓝天使、Vantone Capital、太极通工、成都知融等企业的投资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减值准备计提情况等。其中,香河万通、湖北芯映、大唐永盛等企业因经营状况不佳,计提了减值准备。
其他对外投资方面,公司对索尔思光电、中证信用、商汤科技等的投资进行了说明,索尔思光电可转债投资款3.55亿元已逾期,公司已采取法律手段追讨。晶诺新能投资定金1亿元已收回,不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信息的情形。
少数股东权益方面,公司对天津时尚、杭州邦信的少数股东持股比例、分红情况等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对少数股东的股份回购、承诺固定收益等兜底协议安排。
货币资金方面,公司2024年末货币资金12.10亿元,有息负债17.58亿元,利息收入与支出匹配合理,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形。
投资性房地产方面,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未发生减值,主要因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高于账面价值。应收账款方面,公司对免租期租金形成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合理计提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