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遵循相关规定。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确保股东知情权。会议期间,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及高管需列席并接受质询。表决过程中,关联股东应回避,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确保透明度。规则还明确了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及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