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12年首次通过,并经过多次修订,最近一次修订于2025年6月27日。该细则旨在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合适人选,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以及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包括研究需求、搜寻人选、资格审查、征求同意、提名建议等。会议应定期召开,至少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公司应向提名委员会提供充足资源,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的决议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并对会议所议事项承担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