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属企业负责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涵盖重大或股价敏感信息,需在规定时间内向证券监管机构、交易所及交易商协会报送并发布。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确保信息编制和披露遵循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和保密性原则。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及股价敏感信息。公司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报道,及时了解真实情况并予以澄清。公司建立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确保未公开信息保密。公司处理法定与自愿性信息披露关系,主动披露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时,需按规定披露相关文件。公司加强重大或股价敏感资料的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披露前处于可控状态。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