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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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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受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6月30日前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十六次会议确定具体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下午13:30,地点在上海青松城大酒店四楼百花厅。会议由董事长杨奕主持,完成全部议程。

出席人员包括符合条件的A股和B股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等。会议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共有447名股东参与表决,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72,745,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384%。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16项议案,其中第7项、第14项、第15项、第16项议案获得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获半数以上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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