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康欣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受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邓琼华律师、沈震宇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9:30在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特一号康欣新材召开,董事长邵建东线上参会,由董事汤晓超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43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534,875,2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5989%。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5,096,545股,占出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494%,反对2,013,688股,弃权474,667股。关联股东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