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长虹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柳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至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27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77,869,8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157%。会议审议通过了14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公司董事报酬情况》《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注册普通中票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