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即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拥有相关工作经验和良好个人品德。公司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提名方面,董事会或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6年。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特别职权、义务和权利,以及公司应提供的支持和保障。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承担其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独立董事享有适当津贴,但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获取额外利益。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