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接受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下午15:00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602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持有779,070,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2.80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5人,持有187,616,705股,占15.1250%。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修订公司章程、2024年年度报告、关联交易预计等在内的14项议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签署日期为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