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申华控股董事会决议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全部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总裁高新刚先生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选举高新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选举产生第十三届董事会四大专业委员会委员,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主任委员分别为高新刚、金永利、李卓和俞奕鉴。
三、聘任高新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四、聘任沈明会先生、陈剑飞先生、周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其中周春先生兼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以上聘任均经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聘任程序合法合规,被提名人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和能力。备查文件包括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决议、提名委员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