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本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公司股票期权已获授的88名激励对象中,8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100%;3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0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有差距”,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本次行权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满足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规定的行权条件,同意公司为该等88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269.04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相关事宜。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