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的董事,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独立性,不得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多种情形。独立董事每年应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在年报中披露。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等,行使职权时公司应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工作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