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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程新材: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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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彤程新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7月16日届满。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多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确保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327,027.54万元,较2022年增长30.81%;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987.28万元,较2022年增长85.56%,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名因离职不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其余9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对应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3,500股。公司需在限售期届满后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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