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6月修订))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风险。办法规定了对外投资的定义,包括新设立企业、增资扩股、企业收购兼并、资产收购、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投资、债券及其他债权投资等。投资管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对外投资决策程序明确,股东会为最高决策机构,重大投资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授权行使决策权。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议和监督投资项目,审计委员会监督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和控制。办法还规定了不同规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明确了总经理、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批标准。
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公司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公司应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后续管理和监督,防范风险,确保投资资产保值增值。公司有权根据特定情况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并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审议对外投资项目形成的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应存档备查。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通过并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