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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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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问询函关注到公司2024年4月与领为军融管理层股东达成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协议约定2024年至2027年领为军融应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为4100万元、7000万元、8300万元及9300万元。报告期内,领为军融实现净利润2427.05万元,承诺完成率仅59.20%,收购首年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对收购领为军融形成的27127.22万元商誉计提减值518.68万元,业绩承诺方需补偿上市公司1695.27万元,补偿方式可以是现金或领为军融股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选择要求补偿义务人以股权方式进行补偿,基于公司原有电梯配件业务面临较大增长压力,并看好军事仿真行业发展前景,经市场考察研究后作出决定。以股权方式补偿可增加公司对领为军融的控制权,有利于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上述业绩补偿方式及时间安排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监管规则要求和市场惯例,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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