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意见)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文件进行全面了解和审阅后,发表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发行方案及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编制的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符合证监会相关要求。公司编制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分红政策连续、稳定、客观、合理。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