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的内容。公司有义务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若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在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公司对特定信息申请暂缓、豁免披露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并保存登记材料至少十年。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上交所。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处分。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