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此外,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以及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投资管理制度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多项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9,979,5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2486%。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