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细则规定在选举董事时可采用累积投票制,尤其在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时。细则明确了累积投票制的定义,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集中使用这些表决权。
细则还规定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途径,并强调候选人需作出书面承诺并公开个人资料。细则详细描述了累积投票制的操作流程,包括票数计算方法、投票原则和具体表决方法。此外,细则明确了董事当选的原则,如得票数需超过出席股东会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最后,细则规定了累积投票制的特别操作程序和附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