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权范围和规范其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财务、管理和法律专业知识,并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有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包括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若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公司应在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确保信息披露的保密性、关注公司传闻并求证、组织董事和高管培训、督促董事和高管遵守法律法规等。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其知情权和获取相关信息的权利。董事会还应指定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的董事或高管代行其职责。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