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四方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职责、权限及议事程序,确保高效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负责人。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书面提议,明确提议人、理由、时间和提案等内容。
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董事与提案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公告,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落实,董事会秘书协助检查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