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公司实际情况及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拟定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细论证了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表明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
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措施,保障投资者权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违规情形。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监事会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