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5]32116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公司2023年9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59,281,818股,发行价11.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74,627,088.84元,扣除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0,204,385.22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
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于招商银行银川分行、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冶金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石嘴山冶金路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石嘴山游艺西街支行,合计余额149,907,012.98元。前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钽铌火法冶金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等四个项目,实际投资金额521,263,566.21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49,907,012.98元。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对外转让或闲置资金使用情况。年产100只铌超导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累计实现效益低于承诺效益20%以上,主要因生产周期长,第一季度尚在生产加工初期未实际形成较多收益。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披露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内容一致。董事会认为公司按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