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5-052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2023年9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59,281,818股,发行价11.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74,627,088.84元,扣除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0,204,385.22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 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为:招商银行银川分行余额122,124,053.00元,中国银行石嘴山冶金路支行余额10,704,843.04元,中国工商银行石嘴山游艺西街支行余额17,078,116.94元,合计149,907,012.98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方面,截至2025年3月31日,实际使用521,263,566.21元,尚未使用149,907,012.98元。投资项目包括钽铌火法冶金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钽铌板带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00只铌超导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年产100只铌超导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累计实现效益70.73万元,低于承诺效益138.18万元。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变更情况,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按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并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