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升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白本通、张利民等28名交易对方购买深圳易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具体如下:标的资产为易信科技100%股权,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将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已在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标的公司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交易对方已出具关于所持标的公司资产权属情况的承诺函。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和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