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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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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就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购买通用沈机集团持有的中捷航空航天100%股权和中捷厂100%股权,以及通用机床公司持有的天津天锻78.45%股权。交易对价分别为21575.73万元、80238.97万元和70600.57万元,总计172415.27万元。发行价格为5.86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294224017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7亿元,用于高端数控加工中心产线建设等项目。交易已获国务院国资委、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批准。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新增注册资本验资及股份登记已完成。上市公司新增刘琦、赵尚福、任大鹏为副总经理。标的公司中捷航空航天董事长由赵旭靖兼任,天津天锻取消监事会。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资金占用和关联担保情形。相关协议和承诺正在履行中。后续事项包括募集配套资金、注册资本变更及信息披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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