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和监督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配合其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公司须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情况、年度履职情况及重大事项专项意见。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