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深圳市光韵达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侯若洪、姚彩虹、王荣。变动原因为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49,530,000股,授予日为2025年5月6日,上市日期为2025年6月19日,导致公司总股本由494,581,391股增至544,111,391股。此次变动使光韵达集团持股比例从5.16%降至4.69%,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从21.72%降至19.74%。光韵达集团持有公司25,498,000股,其中17,6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一致行动人侯若洪、姚彩虹、王荣将其合计持有的107,400,017股表决权委托给光韵达集团。变动后,光韵达集团仍拥有上市公司单一最高比例表决权,曾三林为实际控制人,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持计划。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过去6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