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化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就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在南京市建邺区亚鹏路66号金基汇智园9号楼公司307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陈建军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9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1,430,5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24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7,294,673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9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35,916股。此外,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预算、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确认2024年度董事和监事报酬、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拟投保A股上市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等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