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方。信息披露内容涵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公司应确保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并在公司住所和交易所备查。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需提前预约披露日期并按时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交易、关联交易、诉讼等事项,需在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合规性。公司还应设立投资者专线电话、电子邮箱,安排专人管理并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部负责管理,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确保财务信息披露前符合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