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6月))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分管证券事务部。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拥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工作经验,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和任免程序。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管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股权管理等。董事会秘书需协调公司与监管机构、投资者等各方的信息沟通,确保公司合规运作。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并确保其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重要会议。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