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明志科技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度利润分配。
2022年5月27日,公司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3年11月28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实际回购股份1,223,200股。2024年10月29日,公司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归属数量为688,450股。截至2025年5月27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534,750股。
2025年4月28日,公司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2025年5月23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交所规定,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结果显示,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