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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6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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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6月))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确保其有效发挥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拥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工作经验,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

任职资格方面,董事会秘书不得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情形,如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处罚或禁入。任免程序上,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公司应在三个月内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资料。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与记录、信息保密、法律法规培训、监督董事及高管合规行为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其顺利履行职责。本工作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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