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为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22人,代表股份数883,474,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898%。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董事、监事薪酬》、《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2025年技术改造项目》和《变更公司部分董事》在内的10项议案。其中,《变更公司部分董事》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赵晓坤得票数为873,328,346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