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监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