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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药业: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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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邱宇因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质押式证券回购业务相关债务逾期,国海证券拟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处置邱宇持有的591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 00056%。本次减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邱宇持有公司股份110705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 48%。本次被动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参与公司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所认购的股份及因历年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根据邱宇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邱宇已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中恒集团行使。如果本次邱宇直接持有的5915股公司股份被中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方买入,将导致中恒集团拥有的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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