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所律师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增持人河钢集团成立于2008年6月24日,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钢铁、钒钛、采矿等行业。增持人不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本次增持前,截至2024年12月18日,增持人持有公司股份225,780,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9%。根据公司公告,增持人拟于2024年12月18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不高于2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自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6月17日收盘期间,增持人合计增持公司股份6,89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6%,合计增持金额为10,000.32万元。本次增持完成后,增持人持有公司232,673,49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65%。
公司已发布相关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可免于发出要约。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增持行为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