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为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富春染织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回购股份拟用于未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已回购2,067,080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完成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实施差异化分红。
2025年4月2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回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49,766,330股,扣减回购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47,699,25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585,865.00元(含税),拟转增44,309,77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94,076,105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计算了除权除息后开盘参考价,影响绝对值在1%以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