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旨在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和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还负责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物色合适人选,评核独立董事独立性,支持公司评估董事会表现等。委员会需每年评估自身有效性并向董事会提出整改建议。
提名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应提供充足资源以履行其职责。细则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