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复。本次发行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担任联席保荐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发行的A股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3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299.62亿元。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认购1175.8亿元、78.54亿元和45.66亿元,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价格为6.21元/股,发行数量为209.34亿股,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认购股份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已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