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灵康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灵康药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5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52,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1,778.16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海南灵康制药美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截至2024年5月,该项目累计投入7,133.52万元。2024年6月,公司终止了该项目。
2024年7月,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12个月,已于2025年6月16日归还。2025年6月17日,公司再次决定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公司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此无异议,但提示需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