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小舸))
本人徐小舸,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本人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且具备注册会计师职称。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本人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徐小舸,202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