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峰集团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吴熙君、于震和林长鸿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并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特此声明。提名人: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期: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