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制度)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和财产安全,维护股东权益。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等。制度明确了不适用范围,如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等。
公司证券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与资产结构相适应,不影响主营业务。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需选择资信良好的专业机构,并签订书面合同。
决策权限方面,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单次或累计金额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由总经理审批。
公司设立了证券投资的管理与风险控制机制,由投资管理部负责投资规划、项目预审和风险管理,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法务部门负责合同审查,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公司还设定了止损限额和应急处理方案,定期检查证券投资情况,并接受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公司应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证券投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