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审计委员会制度和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审计委员会。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财务总监的聘任等。委员会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提前3日发出,特殊情况除外。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并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员会下设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会议组织和前期准备工作。公司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会议记录由内审部制作并保存,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议事规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