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收购、增资扩股、资产投资等。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合法合规、符合发展战略、与公司规模相适应及效益优先原则。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分为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三个层级。股东会批准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利润等指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50%的重大投资;董事会批准上述指标超过10%但不足50%的投资;未达董事会标准的投资由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下的净利润指标可豁免。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证券事务部、财务部和内审部等机构负责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信息收集、效益评估、财务管理及专项审计。总经理为主要责任人,负责项目实施和监控。
对外投资实施后,公司将与被投资单位签订合同、协议,确保投资款项支付和资产移交的安全。公司可派驻代表跟踪管理投资项目,定期了解进展和效益情况。当出现特定情况时,公司可以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处置对外投资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防止资产流失。对外投资信息需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