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关联人间的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等原则,确保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家庭成员等。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对外投资、研发项目转让等。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关联交易需按金额和性质履行不同层级的审批程序,包括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会审议。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向高管提供借款,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除非特定条件满足。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参照政府定价、市场价或合理成本加利润等原则。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详情。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可豁免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等。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